近日中國和阿聯酋在北京簽署了《關于互認換領駕駛證的諒解備忘錄》,明確兩國駕駛證互認換領,未來兩國公民在對方國家駕車將更為便利。
11月14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與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內政部在北京簽署了《關于互認換領駕駛證的諒解備忘錄》,明確兩國駕駛證互認換領,即中國小型汽車(C1)、小型自動擋汽車(C2)駕駛證與阿聯酋輕型汽車駕駛證可以免試互認換領,未來兩國公民在對方國家駕車將更為便利。
中國與阿聯酋駕駛證可免試互認換領
對于中國公民,在阿聯酋境內長期居留、取得居留簽證的,可以持中國駕駛證免試換領阿聯酋駕駛證;短期停留的,可在簽證有效期內,持中國駕駛證在阿聯酋境內直接駕車,無需換證。對于阿聯酋公民,在中國境內長期居留、取得居留證件的,可持阿聯酋駕駛證免試換領中國駕駛證;短期停留的,可以免試換領與簽證有效期一致的臨時駕駛許可。
需要提醒注意的是,直接駕車或者免試換領駕駛證,應符合所在國有關駕駛許可的身體、年齡等條件。該項互惠政策僅適用于雙方本國公民,非阿聯酋公民持阿聯酋駕駛證,非中國公民持中國駕駛證,不適用互認換領規定。也就是說,中國公民持阿聯酋駕駛證是不能免試換領中國駕駛證的。該備忘錄自簽署之日起,三個月后生效。